关于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214

关于2020年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通知如下:

1. 投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为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缴费标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基本保费50元/份,每个家庭最多可购买4份。投保对象实行自愿参保。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即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4.保险金额。计生家庭每户保费50元/份,一个家庭可以自主选择购买且不超出200元保费,保额计算方式为:50元版保险金额每份为10.7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1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0.7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购买2份100元保险费,保险金额为21.4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2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4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购买4份200元保险费,保险金额为42.8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4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8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

因为疫情影响,不需要到现场办理,接受微信、电话办理请有需要的老师电话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办理(联系人:肖菲,联系电话及微信号:13515983167),截止日期至2020年5月25日。 

荆东社区居委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