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三明市总工会第十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170

三明学院工会委员会

明学院工[20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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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三明市总工会十一在职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小组)

根据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做好第十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工作的通知》(明工办[2020]31号)和《三明市第十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明工[2020]4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市总工会十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义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一种互助互济行为,通过职工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来,“聚小钱,办大事”,努力创造“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社会环境。在前期医疗互助活动中我校已有300多位老师得到了补助,补助金额达到30万左右。参加医疗互助后其补助是对个人住院自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二、参加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正式人员。

三、缴费标准

1、每期(一年)每位教职工100元医疗互助金由学校行政与个人各支付50元。

2、每期(一年)每位女教职工30元特病医疗互助金由学校行政支付。

四、缴费原则

采取自愿参加

五、第十一期活动周期

第十一期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每一期最迟于下一年度6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上一期活动周期内住院的互助报销,逾时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将不再受理。

请各二级工会认真组织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第十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申报表》1028日之前用电子文档的形式(表样附后,聘用人员烦请备注)发至工会办公平台。

 

附件:第十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申报表                             

 

 三明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