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明学院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166

各二级工会:

为不断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保护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提升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闽工[2018]116号)、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0]27号)和市总工会《关于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明工办〔2021〕27号)精神,校工会把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师生办实事的重点工作,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对象

工作满5年以上在岗工会会员,优先安排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临近退休的教师。本周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每位工会会员仅可享受一次。

二、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1.时间和地点(二选一)

1)2021年7月14-17日(4天3夜)

泰宁县金湖湾度假村(三明市职工疗休养基地)

2)2021年7月23-26日(4天3夜)

大田县翰霖泉大酒店(三明市职工疗休养基地)

2.疗休养行程安排(见附件)

3.活动经费

按省总工会疗休养相关规定疗休养期间的各项费用统一由校工会承担,往返疗休养示范基地的交通费由会员所在的二级单位承担,疗休养人员不得领取出差补贴费。

4.活动组织

1)各二级工会重视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首批疗休养活动报名工作,填写《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统计表》,并于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至校工会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办公平台。

2)校工会视报名统计情况,对人数未达组团条件及报名人数超过基地接待量的情况将作适当调整。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若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且本周期不再另行安排,涉及相关费用也由会员自行承担。

3)往返疗休养地点车辆由疗休养基地协助安排,各二级工会负责通知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按照确定的地点、时间集中乘车。具体乘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职工疗休养活动是保障职工休息休养权利,提升单位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举措之一,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2.切实保障安全。要求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必须牢固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注意安全防范,确保疗休养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

3.严格执行纪律。疗休养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

4.强化协同配合。各二级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安排的名额要确保完成,以确保疗休养活动顺利开展。

5.做好疫情防控。参加疗休养人员确保14天内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等人员,并且无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健康症状。在疗休养期间做好疫情个人防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出发前提交个人签字的《参加三明学院工会组织疗休养活动人员健康申明承诺书》。

6.参加疗休养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携带身份证,活动期间不得随带家属和其他人员。


 

                               三明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